关于做好2015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5〕16号
发布:2015-06-01 08:18:38
瓦政办发〔2015〕16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切实做好省政府2014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现将《辽宁省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贯彻落实,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