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2014年度质量兴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瓦政办发〔2015〕12号
发布:2015-04-10 02:49:23


瓦政办发〔2015〕12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质量兴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我市质量兴市工作有效开展,根据《2014年度质量兴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办法要求,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31个签状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4年度质量兴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特点
    2014年,全市质量兴市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五个瓦房店”的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全市质量兴市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争创“全国轴承产业品牌示范区”筹建工作稳步推进,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签状单位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兴市工作,把质量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同时把质量兴市工作同发展地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把责任状的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中,重点突出,工作效果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的问题。质量兴市工作只停留在形式上,没有真正纳入议事日程,自查不认真,汇报靠应付。部分单位存在具体工作人员不请示、不汇报,分管领导对考核内容不知道等现象。
    二是有的单位观念落后,思路不新,质量兴市工作缺乏创新。认为本地区工业企业少,对争创名牌和产品采标等工作不够重视,质量兴市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三、考评结果
    依据《2014年度质量兴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经考评认定谢屯镇人民政府、老虎屯镇人民政府、复州城镇人民政府、瓦窝镇人民政府、万家岭镇人民政府、元台镇人民政府、得利寺镇人民政府、西杨乡人民政府、杨家乡人民政府、红沿河镇人民政府、文兰办事处、九龙办事处、祝华办事处、岗店办事处、轴承园区等15个单位为先进单位;永宁镇人民政府、许屯镇人民政府、李官镇人民政府、松树镇人民政府、仙浴湾镇人民政府、土城乡人民政府、驼山乡人民政府、闫店乡人民政府、赵屯乡人民政府、泡崖乡人民政府、三台乡人民政府、岭东办事处、新华办事处、铁东办事处、共济办事处、太阳办事处等16个单位为达标单位。
希望各签状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争创名牌、质量认证、产品采标、农业标准化等方面,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大力度,为推进我市“全国轴承产业品牌示范区”的筹建和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做贡献。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