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5〕7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市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运输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2927号)、《辽宁省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春运工作的通知》(辽春组办发〔2015〕2号)和《大连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春运工作的通知》(大春组办发〔2015〕2号)精神,2015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我市春运工作,全面提高春运保障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2015年我市春运旅客出行规模继续呈增长态势,加上重点物资运输和可能出现的恶劣气象天气,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充分认清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今年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扎扎实实做好春运各项组织工作。
市政府决定恢复市春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根据相关组成人员的工作变动情况做出调整(名单附后)。
春运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市春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挥、部署、组织、协调春运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综合协调,加强监测分析,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员、物力、经费等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春运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须于2015年2月1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春运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联系人、值班电话及信息员报送市春运办公室。
二、强化监管,保障春运安全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春运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确保春运工作的职能、责任、要求落到实处。
(一)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春运前要组织对运输工具以及交通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驾驶人员、运输工具和交通设施设备投入春运;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例检制度,加强对运输工具安全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二)认真开展安全教育。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围绕强化安全制度落实,组织全员性的安全教育,特别应针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开展“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控措施的学习;针对相关司驾人员,开展禁止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安全教育。
(三)强化安全运行检查监控。严格做到“三查一监控”:一是乘客进站和中途上车要严格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二是交通工具出站要严格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投入运营。三是重点车辆要严格检查,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等车辆进行重点检查,严禁旅客超员货物超载。四是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营运车辆、危爆物品运输、重点隐患部位实行全程动态监控,严控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各运管部门要依法加大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参与客运,防范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加大运输市场秩序治理力度,严禁拉客、倒客、宰客、拒载等行为,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商贸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盗窃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同时要加大行业动态信息监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密切协作,科学安排运力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做到信息交换及时广泛、措施联动科学有效、预案对接紧密可行。
一是公路、铁路要做好协调配合,尤其是瓦房店西站旅客出行车辆保障衔接工作,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不同旅客的出行需要。二是加强公交车辆及出租车的组织调度,做好与火车站、汽车站、商贸集结区的衔接,保证旅客及时疏运。三是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采取措施,遇有恶劣天气实行交通管制时,及时向社会通报,确保旅客能够采取其他方式出行;实行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通报,确保道路不出现大面积拥堵。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社团组织和志愿服务人员的作用,共同参与春运工作。五是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单位在集中力量抓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预有准备,强化应急能力
春运期间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多年来春运安全无事故的现状,易产生麻痹、松懈的思想,各级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止,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气象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部署。
(一)备足应急物资。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应急抢通设备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建好相应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通行条件。
(二)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春运办要积极协调气象部门,适时掌握气象信息,全市气象部门也应及时向当地春运组织和运输企业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以便相关组织和企业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及时向在外行驶的车辆通报气象变化和道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三)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五、以人为本,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春运相关部门、客运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营造“宾至如归”的温馨环境。一是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旅客提供优质便捷服务,重点做好“三项服务”,即:售票服务、候乘服务和乘载服务。二是及时发布春运信息,为旅客提供有用的出行信息。三是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全面提高春运服务水平。客运企业要突出做到“三规范”,即:服务程序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礼仪规范。运管部门要突出抓好规范执法,严格按章办事,依法查处。四是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保障,为行动不便旅客提供“一条龙服务”。五是提升公路服务品质,为自驾出行者提供优质道路便利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关心春运一线职工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春运工作中。
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深入进行春运动态,车船信息,安全出行注意事项等信息的报道。
春运工作结束后,直接参运部门和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瓦房店市2015年春运领导小组名单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瓦房店市2015年春运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金忠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学波 交通局局长
王家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德利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 都兴成 市应急办主任
袁德军 港口与口岸局局长
杜善有 瓦房店火车站站长
包洪水 瓦房店西站站长
曹玉斌 市交通局副局长
徐 江 市交通局副局长
秦兴文 市农发局副局长
姚明珠 市安监局副局长
温志刚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 薇 市邮政局副局长
宋恭晶 市气象台台长
刘晓东 大连公交集团瓦房店分公司经理
赵 君 瓦房店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马琳琳 市中心客运站经理
王建波 瓦轴运输公司经理
宋英武 瓦房店英武运输公司经理
温德刚 瓦房店德刚客运公司经理
赫兆刚 瓦房店龙腾客运公司经理
李 威 瓦房店嘉隆客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副局长朱德利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5573066。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