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制工作者的决定
瓦政发〔2013〕35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制工作者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单位:
2012年,我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瓦房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1—2015年)》,切实加强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为表彰先进,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市政府决定对20个依法行政优胜单位、28个先进单位和48名优秀法制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拼搏进取,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制工作者学习,努力完成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造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
附件:瓦房店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制工作者名单。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8日
附件
瓦房店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制工作者名单
一、优胜单位(20个)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农发局、复州城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28个)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水局、市人口计生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档案局、市服务业局、市房管办、老虎屯镇人民政府、赵屯乡人民政府、土城乡人民政府、泡崖乡人民政府、谢屯镇人民政府、仙浴湾镇人民政府、驼山乡人民政府、万家岭镇人民政府、阎店乡人民政府、元台镇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共济街道办事处、祝华街道办事处、岭东街道办事处、太阳街道办事处、岗店街道办事处、文兰街道办事处。
三、优秀法制工作者(48名)
张淑娟(市卫生局)、曲圣义(市文广局)、王忠民(市工商局)、郭军(市规划建设局)、宋玲玲(市规划建设局)、孙建阳(市海洋渔业局)、霍嵩(市农发局)、于锡玲(市环保局)、吕传晶(市林水局)、李勇(市交通局)、张炳权(市公安局)、王维权(市国土资源局)、李志刚(市人社局)、魏欣(市人社局)、曲庆(市行政执法局)、杨学峰(市民政局)、杨军(市财政局)、李旭芝(市审计局)、毛玉娟(市司法局)、徐今速(市档案局)、平原(市安监局)、苏放(市物价局)、温晓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振刚(市教育局)、鞠英舜(市地税局)、韩清成(市烟草局)、牛桂萍(市气象局)、牛威(市政府法制办)、赫强(市政府法制办)、李茂生(驼山乡人民政府)、苏长立(岗店街道办事处)、盖中同(共济街道办事处)、黄秋富(谢屯镇人民政府)、卫茂清(新华街道办事处)、祁富国(祝华街道办事处)、孙文孝(文兰街道办事处)、罗志民(岭东街道办事处)、蓝平(太阳街道办事处)、刘庆忠(老虎屯镇人民政府)、由正阳(泡崖乡人民政府)、尚光辉(阎店乡人民政府)、任德睿(西杨乡人民政府)、刘恒(许屯镇人民政府)、慈连庄(复州城镇人民政府)、陈恩庆(赵屯乡人民政府)、赵清双(土城乡人民政府)、刘玉宏(万家岭镇人民政府)、武泰桉(松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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