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瓦房店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2〕89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瓦房店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瓦房店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2年瓦房店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有效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药品安全考核工作,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大连市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97号)和《大连市政府对区市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大食药监发〔2011〕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根据药品安全年度工作重点,突出重点环节,细化责任指标,实行量化考核。
(二)“一票否决”原则。对本年度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发生假药重大案件和发生重大以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事原则。强调绩效管理监督,提升监管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考核内容
(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二)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情况;
(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五)落实药品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法与时间
市政府成立瓦房店市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指导安排考核工作,具体事务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将全市21个乡镇、9个街道办事处分为六个小组进行考核。
第一组(5个乡镇):老虎屯镇、复州城镇、驼山乡、红沿河镇、西杨乡;
第二组(5个乡镇 ):泡崖乡、谢屯镇、三台乡、仙浴湾镇、杨家乡;
第三组(5个乡镇):赵屯乡、阎店乡、永宁镇、土城乡、李官镇;
第四组(6个乡镇):瓦窝镇、元台镇、得利寺镇、松树镇、万家岭镇、许屯镇;
第五组(4个街道办事处):共济街道、文兰街道、铁东街道、新华街道;
第六组(5个街道办事处):祝华街道、岗店街道、太阳街道、九龙街道、岭东街道。
各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主要采取听、查、看、评、谈的方式进行。听取各乡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及记录;现场重点查看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尽职履责情况,并抽查部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考核组按照《2012年瓦房店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评分(见附件二),评分时以年终考核的数据为主,以平时掌握的情况为辅;检查结束后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由考核组成员和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公布得分情况并相互交流意见。
考核时间拟定于2012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标准
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总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89分为良好,70分(含)-7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假劣药械造成人员死亡的;
(二)发生药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
(三)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质量问题,被省、市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并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辖区所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安全作为建设和谐瓦房店的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履职,确保全市人民药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保障经费,搞好自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确保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到位。同时于2012年11月25日前将年度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市政府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考核组要加强考核指导,掌握进度情况,客观、全面、公平、公正的提供信息数据和评价,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考核结束后三日内将本考核组的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瓦房店市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2012年瓦房店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1
瓦房店市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春玉 副市长
副组长:王国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苏恒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毛加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嘉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俊龙 市卫生局副局长
于德义 市物价局副局长
林 波 市计生局副局长
栗世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孙克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徐 葳 市邮政局副局长
刘嘉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政府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国金兼任办公室主任,栗世民、孙克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人:陶玮,联系电话:85660828,电子邮箱yjj_wfd@163.com。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