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供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瓦政发〔2012〕111号
瓦房店市人民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供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2011—2012年度,我市供暖工作在供暖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管网老化、燃煤价格上涨以及取暖期延长等诸多困难,顺利完成了供暖期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认真负责、配合有力、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巩固成果,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表现突出的瓦房店裕丰供热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及林公权等1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供暖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开创我市供暖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2012年度供暖工作表彰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2011—2012年度供暖工作表彰名单
一、供暖工作红旗单位(1个)
瓦房店裕丰供热有限公司
二、供暖工作优胜单位(2个)
瓦房店市方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铁路局大连房产生活段瓦房店维修车间
三、供暖工作先进单位(4个)
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瓦房店市妇婴医院
大连鼎隆供热有限公司
瓦房店弘泰供暖有限公司
四、先进个人(17人)
瓦房店裕丰供热有限公司(3人)
林公权、谷德城、梁家升
瓦房店市方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人)
张崇峰、朱忠峰
沈阳铁路局大连房产生活段瓦房店维修车间(2人)
洪旭、石臣
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人)
吴玉亮
瓦房店市妇婴医院(1人)
李良波
大连鼎隆供热有限公司(1人)
王振利
瓦房店弘泰供暖有限公司(1人)
刘斋军
瓦房店市今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人)
孙建民
瓦房店市新城区热力有限公司(1人)
刘全喜
瓦房店长兴物业有限公司(1人)
王仕吉
瓦房店永阳供暖有限公司(1人)
宋宏光
瓦房店生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人)
邹正君
瓦房店市旭龙供暖有限公司(1人)
潘龙生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