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表彰2011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瓦政发〔2012〕73号
发布:2012-08-21 11:08:35

瓦政发〔2012〕73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
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2011年,我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积极发挥作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表彰先进,深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市政府决定对18个依法行政优胜单位、26个先进单位和35名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拼搏进取,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瓦房店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

瓦房店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胜单位(18个)
       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物价局、市农发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复州城镇政府。
       二、先进单位(26个)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服务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水局、市人口计生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质监局、岗店街道办事处、共济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岭东街道办事处、祝华街道办事处、铁东街道办事处、文兰街道办事处、西杨乡政府、许屯镇政府、老虎屯镇政府、谢屯镇政府、赵屯乡政府、驼山乡政府、土城乡政府。
      三、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35名)
      王忠民(市工商局)、张淑娟(市卫生局)、郭军(市规划建设局)、吴晓燕(市规划建设局)、孙建阳(市海洋渔业局)、常连义(市农发局)、刘延君(市环保局)、曲圣义(市文广局)、吕传晶(市林水局)、付全文(市公安局)、王维权(市国土资源局)、李志刚(市人社局)、魏欣(市人社局)、乔爱民(市行政执法局)、杨学峰(市民政局)、杨军(市财政局)、丁峰(市审计局)、王永志(市安监局)、苏放(市物价局)、王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振刚(市教育局)、张丽娟(市残联)、韩清成(市烟草局)、牛桂萍(市气象局)、牛威(市政府法制办)、李茂生(驼山乡政府)、苏长立(岗店街道办事处)、刘爱娣(共济街道办事处)、黄秋富(谢屯镇政府)、卫茂青(新华街道办事处)、祁富国(祝华街道办事处)、由正阳(泡崖乡政府)、徐应楼(许屯镇政府)、慈连庄(复州城镇政府)、陈恩庆(赵屯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