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2〕64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瓦房店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瓦房店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大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6—8月份)降水量略多,预计为420—470毫米,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多2成左右。其中6月份略少,7、8月份略多。降水主要集中在盛夏期间,局部地区有洪涝和阶段性干旱。
预计盛夏有1—2个热带气旋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市。
预计6月份降水略少,为64—78毫米,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少1—2成。
主要天气过程:3—5日、7—9日、11—13日、17—19日、26—28日。
预计7月份降水略多,为150—200毫米,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多1—2成。
预计8月份降水略多,为140—200毫米,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多2成左右。
二、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经过地质灾害调查,发现工作区内地质灾害点178处,分布在全市26个乡、镇和办事处。瓦房店市泥石流绝大部分分布在老帽山地区的许屯、万家岭、松树、得利寺等四个乡镇,共计70处。其中,规模巨大型的3处,大型的8处,中型的47处,小型的12处;高易发8处,中易发49处,低易发和不易发13处;危害程度重大的27处,危害程度较大的28处,危害程度小的15处。另有5处泥石流分布在赵屯、太阳办、九龙办、元台镇等四个乡(镇)、办事处,危害程度小,不易发。全区泥石流潜在危胁人数9495人,危胁资产1.549亿元。
全区不稳定斜坡共计81处,包括分布在东部地区47处,分布在中西部地区16处。其中不稳定斜坡隐患点62处,潜在滑坡13处,潜在崩塌49处;规模中型的1处,小型的61处;稳定性差的11处,较差的51处;危害程度重大以上的7处,危害程度较大的19处,危害程度小的36处。
采空区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李官镇华铜矿区。华铜矿区地下采空区面积约27万平方米,地面塌陷坑9个,地裂缝1处,危害程度严重。
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瓦房店市北部三家子村附近。目前虽较稳定,但若集中过量开采地下水,仍有复发的可能,危害程度严重。
地质灾害对瓦房店市居民、房屋、公路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危害。目前,全市地质灾害潜在危胁人数12890人,威胁资产2.35亿元。
三、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12年度瓦房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开始实施和落实,但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重:
一是1981年以来发生重大险情的大部分地质灾害点,现在仍未得到完全排除和治理,存在着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二是1981年发生的老帽山地区大范围的泥石流,1995—1997年、2008—2012年华铜矿区采空区地面塌陷,1987年三家子岩溶塌陷等大型、巨大型地质灾害位于密集居住区、工业区,对生产生活威胁巨大。
三是由于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尤为剧烈,人为的直接诱发矿山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不断发生,目前尚未建成防灾与勘察、设计、建设三同时制度。
四是今年瓦房店地区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持续开发,导致相应大量的劈山削坡、地下水开采工程,使引发相应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因素随之增加。
同时,根据今年的气象预测,降雨量较往年偏多,2012年我市地质灾害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四、2012年地质灾害防灾重点和重点防范地区
(一)已经发现险情,未得到完全治理仍需要防范的重点区
1.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和盖州市交界的老帽山地区,行政区主要在许屯镇、万家岭镇和松树镇等三个镇,为泥石流高易发山区。
2.瓦房店市华铜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发育区。
3.瓦房店北郊三家子岩溶塌陷区。
4.得利寺镇小屯村大北沟崩塌发育区。
5.太阳办事处那屯村崩塌发育区。
6.榆树房罗沟村威店崩塌发育区。
7.祝华工业园区三家村北郊采石场崩塌、滑坡发育区。
8.老虎屯镇大四川村后三十里堡崩塌、滑坡发育区。
9.市内东长春街鹏程家园崩塌、滑坡发育区。
10.九龙办事处田家村“五四”水库坝崩塌、滑坡发育区。
11.泡崖乡张店村采石场崩塌、滑坡发育区。
12.泡崖乡蒋屯村吴圈崩塌、滑坡发育区。
13.李官镇杏树—王崴崩塌、滑坡发育区。
14.南岗店原瓦房店市煤矿地裂缝、地面塌陷发育区。
15.金刚石矿50#岩管尾矿坝崩塌、滑坡发育区。
16.永宁镇永宁村、李官镇华铜村、杏树村海水入侵地段。
(二)近年新发生或发现需要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点
1.老帽山泥石流区重点防范泥石流地质灾害点
(1)大王沟泥石流。(2)房申沟泥石流。(3)城子沟泥石流。(4)王里沟泥石流。(5)车场沟泥石流。(6)河沟泥石流。(7)西南沟泥石流。(8)慕屯南里沟泥石流。
2.李官镇华铜矿区重点防范采空区地面塌陷、滑坡地质灾害点
(1)华铜村二组工农街59号地面塌陷。(2)华铜村五组工农街59号地面塌陷。(3)华铜矿尾矿库库坝。
3.瓦房店市北郊祝华工业园区三家子岩溶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点。
4.瓦房店市中北部丘陵区呈点状分布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点
(1)山嘴村庙东沟水库库坝。(2)半拉山村下河口不稳定斜坡。(3)茶条房村后脖砬子不稳定斜坡。(4)松树村赵家眼望鼻子不稳定斜坡。(5)沙屯东西大道交叉处不稳定斜坡。(6)沙屯村位店后台子不稳定斜坡。(7)高店村地台子屯不稳定斜坡。(8)西王村永松公路两侧不稳定斜坡。(9)松沙线85km处不稳定斜坡。(10)大四川村里沟采石场滑坡。(11)大四川村小里沟南侧采石场滑坡。(12)那屯村砬前不稳定斜坡。(13)蒋屯村吴圈屯不稳定斜坡。(14)金刚石矿50#岩管尾矿坝不稳定斜坡。
(三)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区
1.李官镇华铜村华铜铜金矿残采可能引发的采空区地面塌陷和尾矿坝滑坡或泥石流地质灾害。
2.瓦房店市新华办事处红楼社区搬迁改造工程可能引发的岩溶塌陷地质灾害。
3.瓦房店市祝华工业园区三家子建设工程可能引发的岩溶塌陷地质灾害。
4.瓦房店市南岗店原瓦房店市煤矿可能引发的采空区地裂缝和地面塌陷。
5.建筑石材矿和石灰石矿等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地区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
五、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瓦房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继续认真落实“以预防泥石流、地面塌陷、崩塌、滑坡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方针和“防治结合、专兼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同时,争取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并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一)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好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地质灾害防范区段要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早准备。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增强地质灾害防灾责任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辖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个人。对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要切实改变过去对地质灾害重治理、轻预防的做法,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为主”、“四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群专结合”的基本原则,把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和动态更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工作。财政部门要列出专项地质灾害监测经费,保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逐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多种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灾情巡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并认真抓紧抓好督促和落实,使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好各自作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四)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的灾情就是命令,一旦有地质灾害发生,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多种机制的作用,加强协调,积极组织各方力量进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尽快组织受灾群众转移、抢救财物,避免灾情扩大,要把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能,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灾区,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预报、救援工作。交通、电力、通讯部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灾区道路、供电、通讯的畅通。水利部门要确保灾区水利设施的安全。卫生部门要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主动提供灾区气象预报,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要通过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地质灾害治理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要争取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不断扩大地质灾害治理范围。市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库,对危害极大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整理有关资料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请求给予专项治理。对地质灾害危害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辖区政府要有计划地安排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并动员群众投工投劳,采用工程治理、生态治理等多项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地质环境,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