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12年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2〕28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12年城市“四化”
竞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2012年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瓦房店市2012年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辽政办发〔2011〕25号)和《大连市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1〕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干净、整齐、有序、绿色城市环境为目标,以绿化、美化(齐化)、净化(洁化)、亮化、序化工作为重点,按照省城市“四化”竞赛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五大工程”,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建立和推进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的管理模式,建管并重,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加快推进瓦房店跻身全国百强县(市)前十位和环渤海地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新兴工业城市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2年确保被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评定为三星等级基础上,力争达到四星等级标准,努力向五星等级标准迈进。
三、创建范围
(一)主要路街14条(含两侧25米内)。以南环路、东西五一路、东西长春路、新华路、育才路、新联路、北环路、水果街、解放街、大宽街、南北共济街、西内环街、西外环街、钻石街为重点,逐步向次要路街延伸。
(二)重点区域和场所。火车站、中心客运站区域,高速公路沿线、高铁沿线、铁路沿线和城市出入口周边区域;东山宾馆、站前广场、集贸大厦、金谷大厦、街心公园、体育场、八三广场、世纪广场、远洲大酒店。
四、工作内容
(一)绿化提升工程。按照《瓦房店市城市总体规划》,从消除黄土裸露、植树造林、交通干线绿化、景点绿化、社区单位绿化、花卉装饰等6个方面,因地制宜,大幅度增加城市绿化面积,营造精品绿地,丰富城市景观,提高城市生态环境。
任务要求:达到四星级标准。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要按照1000米的绿地服务半径,建设一批单位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力争新建1处5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公园,选取1条主干路建设两侧10米以上的生态绿色廊道,新建市民健身公园,新建一条绿色景观风光带。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林水局(林业)、交通局。
(二)美化(齐化)提升工程。对城市建筑色调、建筑物立面、户外广告、公共标识、公共艺术小品和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进行刷新、修缮、规范、装饰和艺术创造,使建筑、道路、街景、设施达到色调协调、和谐统一、整齐划一、品位高雅的整体目标。
1.规范城市建筑色调。编制城市色彩专项规划,确定城市色彩定位,划定城市色彩控制分区,制定分类控制要素,规范城市建筑色彩。
任务要求:8月底前完成规划的报批和公布。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规划)。
2.刷新改造建筑物外立面。对主要道路沿线、重要场所周边、重点区域周边的破损、脏污建筑进行修缮和粉饰,妥善处理“烂尾楼”。
任务要求:重点完成去年规划但未实施的项目;14条主要路街两侧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周边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无“烂尾楼”;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房管办、规划建设局(建设)。
3.规范户外广告。按照《大连市城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定》要求,依法拆除未经审批、审批过期、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规划、规范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对站前广场、世纪广场、东西五一路、东西长春路、大宽街、南北共济街户外广告牌匾进行规划、改造。
任务要求:14条主要路街两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周边户外广告牌匾和户外宣传设施规范,无破旧、影响观瞻及未经审批的广告设施,主城区减量率不低于总量的10%;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4.完善公共标识。规范和完善车站、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指路标志、旅游标志、导向标志和内容。
任务要求:导向标识设置合理、干净整洁,达到四星级标准;年度任务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旅游局。
5.修缮刷新市政设施。对破旧和毁坏的道桥、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清洗、油饰或更换。
任务要求:7月底前,对设施进行清洗、油饰,并保持设施完好、整洁;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
6.修缮刷新交通设施。对破旧、残缺的道路指示牌、交通指示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修缮和刷新;对公交候车亭、站牌等公交设施进行修缮和刷新,保持公交客运车辆容貌整洁。
任务要求:7月底前,对部分路段交通标志线重新进行施划,对交通设施、公交设施进行清洗、油饰,并保持设施完好、整洁,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
7.修缮刷新公共设施。对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进行整修和刷新,清除各类“野广告”。
任务要求:7月底完成,并保持设施外表美观、功能完好,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大连供电公司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移动瓦房店分公司、中国联通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电信瓦房店分公司、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分公司。
8.设置宣传设施和艺术小品。在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部位,选择性地完善、新建一批LED电子广告屏和公益广告牌,设置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雕塑。
任务要求:7月底前,完成户外宣传设施点位摸底和规划,新建1-2个建筑小品、雕塑;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
9.创建示范路街。突出精品意识和精细化管理,从环境卫生作业、景观容貌设计、商招店招设置、灯光色彩搭配、城市设施养护、市容秩序管理等方面开展示范路街创建。
任务要求:推出1条示范路街。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
(三)净化(洁化)提升工程。城市道路、建筑工地、各类市场、居民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清洁干净,质量全面提升,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1.全面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和流程,加强环卫作业的监管考核,创建精品环卫作业路街;严格落实保洁时限,适当延长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卫生问题频发区域的保洁时间,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大道路冲洗力度,强化人工清洗,着重清除道路扬尘、残渣、油渍污垢。提高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集和运输;加强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对受损、缺失的环卫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和增设。
任务要求:添置200个果皮箱、除雪铲4台、建设3座水冲公厕,1座小型压缩中转站;主要道路每周机械化清扫不少于2次,夏季道路每周清洗不少于2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房管办、各街道办事处。
2.整治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大连市施工工地容貌管理规定》和《大连市施工工地临时建筑管理规定》,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四有”保洁措施,严格控制占道施工、工地扬尘和施工现场噪声排放;每个工地都签订《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落实专职管理人员。
任务要求:“四有”保洁措施落实率达到100%,《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违章查处率达到100%;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行政执法局、环保局。
3.整治高铁、公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理高铁、公路沿线的围垦和“白色污染”、河塘漂浮物等垃圾,取缔各类建筑垃圾倾倒场,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法建(构)筑物、临时建筑物及残墙断壁;清理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区域居民区的各类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乱涂写和卫生死角;取缔各类废品收购站(点)。
任务要求: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哈大高铁瓦房店段。
4.清洁改造居民小区。集中清理居民小区内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卫生死角等影响环境卫生秩序的问题,定期开展卫生防疫;推进弃管小区改造,加强方砖步道、排水、路灯等设施的修缮和更新,增添健身场所和绿地;增设卫生保洁设施,及时疏通下水道和化粪池,加强垃圾收集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任务要求: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房管办、规划建设局(建设)、各街道办事处。
5.整治各类市场及周边环境。全面清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督促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市场整洁干净、环卫设施齐全、公厕专人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扔垃圾和乱排污水现象;制定《早夜市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清理整顿现有占用城市道路的早夜市,重新规划设置,取缔违法早夜市。
任务要求:各类市场管理规范,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建设)。
6.整治“窗口”地区。按照“安全、整洁、畅通有序”的要求,对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窗口地区进行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对建筑物和地面临时设施实施“穿衣戴帽”改造,完善灯光夜景设施,提高绿化水平。
任务要求:管理规范、秩序井然、整洁美观,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交通局、规划建设局(建设)、沈阳铁路局大连机务段瓦房店站。
(四)亮化提升工程。加强亮化管理工作,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照明管理实施细则》、《城市节能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加强城市照明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装灯、亮灯和节能率达到要求;强化夜景灯饰设施巡护管理,确保夜景灯饰设施维修及时率、巡视到位率和设施完好率达到要求;在现有景观亮化基础上,对重点繁华商业区、旅游景点、高层建筑物、主要道路两侧、大型桥梁、大型广场绿地等区域进行新建和改造,精心搞好路景、绿景和建筑物的灯光设计,营造高品位的城市夜景景观。
任务要求:7月底前,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城市照明管理实施细则》和《城市节能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完成重点路街、桥梁、景点、广场的灯饰改造,在重点繁华商业区设置1-2个品位高、艺术性强的亮化造型;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五)序化提升工程。围绕“视觉无污染”,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科学化与精细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市管理的机制、方法、措施和监督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城市管理难点、顽症进行整治。
1.拆除违法临建。严格控制临建审批,集中力量,依法逐步拆除主要道路沿线、重要场所周边、重点区域周边的临建(含屋前封闭)和陈旧、残破、简陋影响城市容貌、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及设施,并做好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墙体整修及硬化、绿化工作。
任务要求:存量拆除100%、增量为零,14条主要路街、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周边无违法临建;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建设)。
2.整治散流体运输。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培育骨干企业,取缔违法企业,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资质运输、不符合规定运输、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设施运输、不按规定装载、运行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
任务要求:违法车辆查处率达到100%;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规划建设局(建设)、交通局。
3.整治门头牌匾。规范门头牌匾设置;严格落实“一店一牌、一店一匾”,清理、规范沿街商户的门头牌匾,拆除多余、破损的店牌,取缔占道灯箱,清除橱窗大字。
任务要求:14条主要路街、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周边牌匾规范有序,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4.整治“野广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野广告”乱象;发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作用,督促责任单位包干清除;大力推行委托社会企业实施专业化清除,逐步拓宽以网络、公交候车亭、信息发布亭、社区宣传栏等民用小广告的途径和渠道,努力实现“无癣”环境。
任务要求:14条主要路街、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周边无明显张贴、喷涂“野广告”现象;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5.整治占道经营。加大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户外烧烤等违法行为的清理和整治,建立弹性工作机制,对重点地区,在重点时段进行长效监管,防止反弹;强化经营业户的管理,重点查处店外摆卖、马路餐桌、马路加工、马路作业等违法行为。
任务要求:14条主要路街、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周边无明显占道经营现象;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6.整治交通秩序。规范停车场管理,完善场地设施;整顿停车秩序,查处占道停车以及私划停车泊位乱收费的违法行为;严格交通管理,重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缔“摩的”非法营运;加强占道施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维护疏导;增设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重点解决交通安全设施道路防护栏、中央隔离设施设置等问题。
任务要求:14条主要路街、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周边交通秩序井然有序;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
五、组织领导
成立瓦房店市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马利民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规划建设局(建设),主要负责具体实施方案的策划推动、组织协调、检查验收、督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海艇兼任。
六、工作步骤
瓦房店市2012年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1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各项准备;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整治提升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并认真做好省“四化”竞赛验收评审的各项准备和报验工作。
(三)验收评审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针对省“四化”竞赛验收评价标准,对报验项目进行全方位自查,及时改进不足,并充分做好验收评审期间的各项保障和管理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回顾和总结,完善常态化、精细化的管理措施,推广经验;大连市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保持和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拼搏的精神,把创建活动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分管领导挂帅,抽出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逐项分解指标,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限、按步骤完成任务。要把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有机结合起来,整合管理资源,形成密切配合、市区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
(三)统筹实施,全面创新。各单位要针对市容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从绿化、美化(齐化)、净化(洁化)、亮化、序化等方面统筹实施整治、改造和提升,突出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发动,迅速掀起新的高潮,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单位积极参与。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五)保障经费,拓宽渠道。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到位。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便利条件,丰富和拓宽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六)加强督查,完善考核。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将把今年的“四化”竟赛创建活动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按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创建活动成绩优异的,将给予通报表扬、按规定加分;对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未完成任务、创建活动成绩差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和按规定扣分。各单位也要把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计划和绩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