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12年春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2〕27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12年春季
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2012年春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瓦房店市2012年春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要求,巩固和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尽快清除冬季形成的卫生死角,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清新的生活环境。根据《大连市2012年春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绿色城市环境为目标,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采取以街道为主、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方式,动员各方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清除垃圾和卫生死角,修缮城市设施,刷新污浊立面,规范工地管理,加强市场管控,提高环卫作业质量,确保春季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整治内容
(一)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清理居民小区、单位庭院、楼道墙角、路街广场、绿化带、河道、山体、城乡结合部、铁路和公路交通沿线等视野范围内的各种积存垃圾、杂物、塑料袋和乱堆乱放。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规划建设局(建设)、林水局(林业)、交通局、房管办、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沈阳铁路局大连机务段瓦房店站。
(二)清理环境卫生。严格落实保洁时间,达到“七净五无”标准;对重点街路、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清扫保洁,对背街背巷、死角死面,做到随脏随扫,保持干净整洁;加强公厕、果皮箱、地埋式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维修清洗;集中清洗道路、桥梁及防护栏等附属设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
(三)清理“三乱”。发动各方面力量,对路街两侧建筑立面、线杆、桥体、围墙上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以及路街、庭院、楼道上乱张贴喷涂的“野广告”进行集中清理,达到“清净铲光”和“原墙刷原色、见方见线”的清理标准,同时,加大查处力度,防止反弹。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房管办、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
(四)清理街容店貌。对各类牌匾、广告、旗幌、公告栏、橱窗等宣示物进行清理规范,组织设置使用单位进行整修,及时清理更换掉漆、脱色、丢字、破损和废弃的牌匾广告,擦洗擦拭店面橱窗,做到设置规范,整洁完好;清除户外张贴的春联、灯笼及过时张贴物。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房管办、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
(五)清理绿地景点。对破损园林设施进行维修;对道路两侧山林树挂进行清理,对防风障及绿地内的枯死植物进行清理,补植缺株行道树。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
(六)整治建设工地和散流体运输。严格落实《大连市施工工地容貌管理规定》和《大连市施工工地临时建筑管理规定》,对所有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对工地及其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清理,整饰围挡,拆除临时占道设施,清除现场物料和垃圾残土;对所有在建建筑工地进行24小时监控,出入口保洁措施落实率达到100%,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排渣车辆装载过量、密闭车辆敞盖拉运、沿街撒漏和随意乱倒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行政执法局、交通局。
(七)整顿早夜市。全面清理整顿现有占用城市道路的早夜市,取缔违法早夜市;规范开市撤市时间,杜绝“全天候”早夜市。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市场整洁干净、环卫设施齐全、公厕专人管理、垃圾随产随清、无乱扔垃圾和乱排污水现象。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规划建设局(建设)。
(八)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街巷路规范”的要求,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经营进行清理和整治;加大处罚力度,重点查处店外摆卖、户外烧烤、马路餐桌、马路加工、马路作业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九)整饰市政设施。对破旧和毁坏的道桥、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对破旧、残缺的指示牌、标志、标线、护栏、公交候车亭、站牌的交通设施,对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清洗、刷新。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公安局、交通局、大连供电公司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移动瓦房店分公司、中国联通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电信瓦房店分公司、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分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20日一4月25日)。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体、驻军部队等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力争通过一个月的时间,使市容环境有一个较大的改观。期间,要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5月15日)。邀请驻军部队对全市范围内重点难点部位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
(三)验收考核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4月份各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核成绩。同时迎接大连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2012年大连市对我市政府政绩考核和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中。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2012年春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马利民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街道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建设),主要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海艇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春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专门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措施得当,讲究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让全市人民积极营造清洁市容环境的浓厚氛围,迅速掀起新的整治高潮。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此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责任单位要做到全市一盘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不推萎、不扯皮,按照整治要求,坚持标准、不留死角,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
(四)强化管理,注重长效。在突出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