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瓦房店市教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2〕6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
瓦房店市教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瓦房店市教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2012年瓦房店市教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2012年瓦房店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安排,为做好全市教育工程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情况
1.新建一所初级中学,拟建地址在世纪小学前,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拟投资2800万元。
2.扩建一所小学(瓦房店市友谊小学),扩建面积3000平方米,拟投资600万元。
3.新建3栋体育馆,分别是瓦房店市第一高级中学、瓦房店市第三高级中学、瓦房店市第六初级中学体育馆,建筑面积分别为2500平方米、2500平方米、3000平方米,共计划投资2000万元。
4.新修建3个塑胶操场,分别是瓦房店市第三高级中学、瓦房店市第六初级中学、瓦房店市轴承小学操场,面积分别为1.2万平方米、6000平方米、6000平方米,共计划投资1200万元。
5.市内中小学旱厕改造工程,共改造18所学校,计划投资1100万元。
6.全市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计划投资750万元。
二、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分工
市发改局:把校建工程纳入2012年发展规划,落实专项资金;对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建设规划。
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相关问题,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工程进展和质量;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对涉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进展情况、有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
市财政局: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证校建工程所需专项资金;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市国土局:负责提供校建工程涉及的土地的审批,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市规划建设局(规划局):负责规划项目选址审批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校建工程相关环保手续的审批和管理。
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对校建工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负责协调施工图纸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暖等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归档。
市供电局:负责校建工程施工用电及正常用电的及时规划、施工。
市执法局:负责校建工程涉及动迁等事宜的协调和管理。
市招投标办:负责校建工程招投标。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
市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校建工程建设的动迁。
市消防大队:指导中小学校舍预防火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2年教育工程建设项目计6项,计划总投资8450万元,因建设项目多,投资规模大,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门的校建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徐德本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5603318。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配有专人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开通校建工程“绿色通道”,相互配合、协调,按照各自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绝不推诿、拖延,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各自工作任务,随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减免校建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
校建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春玉 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德本 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庆新 发改局副局长
毕育舜 教育局副局长
赵连强 财政局副局长
黄贵喜 国土局副局长
任邦鸿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逄世川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丁 田 审计局副局长
闻家仲 环保局副局长
刘春有 供电局副局长
宋 科 执法局副局长
于宏升 招投标办主任
姜 振 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牛昌杰 房屋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杜延军 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