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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质量兴市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瓦政办发〔2011〕25号
发布:2011-11-15 09:33:03
 
 
瓦政办发〔2011〕25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质量兴市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我市质量兴市工作有效开展,根据《质量兴市责任状》考核办法要求,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对签状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0年《质量兴市责任状》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全市定检产品质量合格率为83.1%,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8.5%以上,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为100%,在用特种设备检验率100%。
          一、工作特点
        2010年《质量兴市责任状》落实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认识到位,领导重视程度高。多数单位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兴市工作,把质量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对责任状的落实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为质量兴市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措施得力,工作力度大。多数单位把质量兴市工作同发展地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把责任状的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中,乡镇(街道)与村、乡镇(街道)与企业、村与企业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重点突出,工作效果明显。争创名牌、质量认证、产品采标、计量确认、以及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绝大多数单位行动迅速,责任明确,配合积极,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我市新增辽宁名牌产品2个,新评定瓦房店名牌产品14个(2010年大连名牌产品正在评审当中)。目前,中国、省及大连市名牌总数达到50个;有12个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著名(驰名)商标总数达到35个。30家企业相继获得了ISO9000、ISO14000、HACCP等认证证书,通过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累计达303家。此外,完成产品采标8家企业41个品种;有两家企业通过省级计量合格确认;有1个农业项目获得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的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质量工作还停留在形式上,没有真正纳入议事日程,自查不认真,汇报靠应付;二是基础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单位争创名牌、质量认证、产品采标等工作仍然很薄弱,与先进单位相比差距很大;三是有的单位观念落后,思路不新,质量兴市工作缺乏创新。
三、考评结果
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和考核结果,依据《质量兴市责任状》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进行了评比。经研究决定,下列15家单位为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复州城镇人民政府、老虎屯镇人民政府、得利寺镇人民政府、许屯镇人民政府、阎店乡人民政府、赵屯乡人民政府、三台乡人民政府、谢屯镇人民政府、泡崖乡人民政府、岗店街道办事处、祝华街道办事处、文兰街道办事处、太阳街道办事处、岭东街道办事处、铁东街道办事处。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其它单位,特别是在争创名牌、质量认证、产品采标、农业标准化等方面差距较大的单位,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切实把质量兴市工作落到实处。
 
 
一一年四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