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瓦政发〔2011〕51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
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0年,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表彰先进,深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决定对16个依法行政优胜单位、27个先进单位及38名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拼搏进取,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瓦房店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瓦房店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胜单位(16个)
市工商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农发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
二、先进单位(27个)
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水局、市人口计生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共济街道办事处、文兰街道办事处、铁东街道办事处、祝华街道办事处、岗店街道办事处、万家岭镇政府、许屯镇政府、李官镇政府、复州城镇政府、谢屯镇政府、老虎屯镇政府、赵屯乡政府、土城乡政府、驼山乡政府
三、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38名)
孙建阳(市海洋渔业局)、赵德刚(市工商局)、张淑娟(市卫生局)、郭军(市规划建设局)、吴晓燕(市规划建设局)、常连义(市农发局)、刘延君(市环保局)、曲圣义(市文广局)、吕传晶(市林水局)、赵运先(市林水局)、马庆东(市公安局)、王维权(市国土资源局)、李志刚(市人社局)、魏欣(市人社局)、乔爱民(市行政执法局)、吴畑乐(市司法局)、孙洪宵(市民政局)、王永志(市安监局)、杨军(市财政局)、于振刚(市教育局)、王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牛桂萍(市气象局)、鞠英舜(市地税局)、牛威(市政府法制办)、刘玉宏(万家岭镇政府)、李茂生(驼山乡政府)、苏长立(岗店街道办事处)、刘爱娣(共济街道办事处)、黄秋富(谢屯镇政府)、祁富国(祝华街道办事处)、由正阳(泡崖乡政府)、陈恩庆(赵屯乡政府)、徐应楼(许屯镇政府)、慈连庄(复州城镇政府)、刘丽萍(李官镇政府)、卫茂青(新华办事处)、孙国庆(红沿河镇政府)、戚丕林(老虎屯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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