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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06年1月10日瓦房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


    瓦房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和大会投票表决,决定批准《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已经全面完成,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会议对市政府“十五”时期的工作表示满意。 “十一五”规划纲要符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符合瓦房店市实际情况,代表了全市人民意愿,经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为途径,全面实施“工业强市、生态立市、城镇带动、科教兴市”战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为建设和谐瓦房店,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20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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