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工作

 

  负责公安、司法等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
  负责联系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安全局瓦分局、瓦房店监狱。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分管系统的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及信访稳定工作。
  办理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
副市长

梁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