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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18〕3号)要求,本报告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完成。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十一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同时在“大连瓦房店”政务公开平台、http://www.dlwfd.gov.cn/网、瓦房店市档案馆、瓦房店市图书馆和瓦房店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进行查阅。详情请与瓦房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世纪广场1-1号,邮编:116300,电话:62577598,电子邮箱:wfdsxzfw@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2017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协调各窗口单位对照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编制了《瓦房店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摆放在中心显著位置,供百姓查看。不断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及时更新发布审批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中心加强自身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本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信息3453条,中心动态信息28条,大厅公告10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7年度中心按要求在财政信息专栏上传了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016年部门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2017年度中心将更新后的瓦房店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同时印刷纸质版摆放在二楼、三楼咨询台供翻阅。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中心收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共2件,已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2017年,中心咨询服务台和各窗口单位接听市民来电6千余次,接待当面咨询8千余人次,及时回答企业和市民的咨询。编发中心简报6期,为决策提供相关依据。积极配合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和条例解读等活动。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由于中心情况比较特殊全年未开展政务舆情相关方面的工作。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2017年,未接收到对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17年,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复议和诉讼。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7年,中心配合市编办将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印刷纸质版摆放在二楼、三楼咨询台供翻阅。另外,中心制作了《瓦房店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展板,摆放在中心显著位置,供百姓查看。
    2017年,中心在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不足,需要不断改进和加强。 2018年,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的及时性,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结合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对规范后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便捷服务。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无
 
 
 
                   瓦房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