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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老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会议在瓦房店召开

    日前,辽宁省老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会议在瓦房店召开。来自全省6个沿海市、1个内陆水库(水丰)、大连地区10个区市县的渔业船舶检验局、处、站的领导、分管检验业务的领导和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班子成员、业务处室负责人与会。会议由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乔梁主持并讲话。
    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总工程师孙继光就进一步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规范老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做了主题发言。孙继光指出,省局在总结大连、丹东、营口等检验机构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编写了《老旧渔业船舶技术状况检查项目书》(下称《项目书》),作为老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的重要程序,供各检验机构在工作实践中运用。《项目书》把钢质渔船按船长45m以上和以下分为2种,把木质渔船按船长12m以上和以下分为2种。孙继光将上述渔船的检查项目进行了详细解读。
    乔梁局长强调指出,孙继光总工程师的主题发言,是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的必然要求,是规范老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我省老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乔梁局长号召全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和广大验船师要以此次工作会议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渔业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是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正确处理老旧渔业船舶“管、修、用”的关系,加大对老旧渔业船舶的维修、养护的投入,发挥船厂的技术保障优势,执行现场检验的验船师要严格按照《项目书》的检验要求、检查项目逐项检视,并在检验结论上签署意见。为老旧渔业船舶安全使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
    瓦房店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于明堂、副局长翟春郎列席会议,对莅临瓦房店参加会议的领导表示热烈欢迎。(来源:海渔局)
发布时间: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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