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大连市营商环境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名单的公示
发布:2025-12-09 17:18:24
根据大连市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前期推荐、关联审核等规定程序,瓦房店市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参评大连市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
陈兴阳,瓦房店市司法局局长
苏恒伟,瓦房店市数据局局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受理单位:瓦房店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62577501
通讯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瓦房店市政务服务中心415室(邮政编码:11630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特此公示。
瓦房店市数据局
2025年12月9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