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作

大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提升瓦房店农村地区路网改造力度和电子监控设备投入的提案》(第305号)答复意见

发布:2024-08-16 14:27:35
曲洪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瓦房店农村地区路网改造力度和电子监控设备投入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政府对农村道路建设的责任,理顺农村道路发展的体制环境”的建议
    在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责任方面,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于2022年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及财政保障负责。大连市政府就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划分印发了《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市县(先导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农村公路方面大连市级财政事权和县区财政事权。大连市交通运输局每五年印发一次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我市依据投资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规划,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长久发展。
    二、关于“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促进农村道路建设的有序协调发展”的建议
    针对农村道路急弯、险坡多等特点,我市不断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力度,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完善安全设施,加大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入力度,消除农村公路运营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应急保障体系,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电子监控设备投入,我市将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增加对农村地区电子监控设备的投入,确保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科学规划布局,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确定设备安装的重点区域和点位;提高设备覆盖率,逐步扩大电子监控设备的覆盖范围,涵盖农村道路、村庄、景点、市集等人员、车辆密集重要部位,提高监控的全面性及震慑性;强化设备质量,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电子监控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违法数据的准确性;加强运维管理,定期对电子监控设备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良好的状态;推进联网共享,将新建的电子监控设备及时并入公安视频平台,实现“建好即联,即联即用”。
    三、关于“大力加强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的建议
    我市积极开展创新养护运行机制,全市上下协同联动,各部门各尽其责,努力突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瓶颈。一是领导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为保证养护管理责任能够有效落实,制定了《瓦房店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瓦委发〔2019〕21号),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长组织体系,各级路长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路长制”工作,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二是积极探索,推进市场化养护。按照“事企分离、管养分开、养护市场化”的工作思路,我市将县道、乡道的专业养护,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产生专业化养护队伍。同时招标产生监理单位,质检机构全程参与监管,并对专业化养护工程进行质量鉴定。整体上形成养护专业化、市场化、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的运行机制,确保专业化养护规范化、科学化。乡村道日常养护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交由全市25支日常养护队伍,配备养护工人、道班房等,做好道路的日常保洁和养护,开展爱路护路宣传和安全隐患排查。三是监督考核,落实分级绩效管理。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市政府明确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实行政府对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绩效管理。从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质量、资金落实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相信通过不断努力的探索,瓦房店市的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将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的道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