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在瓦房店市西杨乡华苇线路段增设交通标志的提案》(第392号)答复意见
发布:2023-07-28 14:32:00
刘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瓦房店市西杨乡华苇线路段增设交通标志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答复意见。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公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我市已在华苇线起止点上设置限速标识牌。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我市交通部门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华苇线沿线的交通安保设施没有破损、缺失的情况。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要求,华苇线路段不符合设置限高设施以及危险品禁行标志的要求。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全市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更上层楼。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