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拟确认林德生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2023-06-09 09:38:47
  林德生,男,1951年5月生人,瓦房店市仙浴湾镇双山村人,系该村的村民小组长。
  2019年1月6日下午13时许,瓦房店市仙浴湾镇双山村林屯台山处有冒火点,双山村副书记栾景林电话通知包片村民组长林德生(不负有扑火职责)上山查看情况,发现着火后立即报告村干部。林德生接到电话后自己驾驶黑豹车,带着一把扫帚上山查看情况,栾景林、姜玉辉(护林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林德生衣服被烧焦、全身炭黑色,扫帚被烧成半截,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死亡。
  林德生同志为保护村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少受损失,主动参与扑火,不幸身亡,他这种先进事迹代表了社会的正能量,体现了身为村民小组长的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品格。
  根据《大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对拟确认林德胜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以电话等方式向瓦房店市公安局反应。
  联系电话:18341116124
  联系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一段7号 瓦房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瓦房店市公安局
2023年6月9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