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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21〕69号
发布:2021-12-12 09:41: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九届八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瓦房店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更新,切实做好城市更新各项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辽政发〔2021〕1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1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2021〕7号),结合瓦房店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两先区”建设为统领,落实“大连2049”目标愿景,做好城市重点片区建设,落实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城市愿景规划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智能管理、统筹城乡发展,增强瓦房店市的坐标优势和核心价值。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坚持走内涵集约式的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路,发挥开放引领作用。一是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海滨特色塑造,体现城市人文精神;二是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政策创新,提高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三是增强质量意识,将重点片区高质量规划融入到瓦房店、长兴岛、太平湾协同发展整体布局中,顺应区域发展的科学规律,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双修、盘活闲置资源、统筹城乡发展,将瓦房店市建设为生态宜居型典型城市,切实提升瓦房店市的城市活力和带动力。
    到2025年,城市更新建设体制机制趋于成熟,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城市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内在活力充分激发。“十四五”期末瓦房店基本打造成为区域示范性的宜居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建成独具特色的品质城市。以新发展理念为遵循,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准则,构建高能级产业体系、推进高品质城乡建设、提升高效能治理水平,实现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打造以“轴都文化”为主题,能够满足现有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求,涵盖生态智慧社区、智慧社区服务中心、生态公园、商业街区和配套教育等项目的城市更新标杆和典范城市。
    (二)建成产业兴旺的活力城市。盘活城市闲置或低效空间资源,为城市植入新兴产业,推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重点片区和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的发展目标。建立低质低效空间台账,制定激活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租赁租房供给1200套。
    (三)建成舒适便捷的宜居城市。完善民生基础保障、进行城市双修、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基本完成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完成老旧社区更新工作。
    (四)建成风貌凸显的人文城市。重塑瓦房店市城市精神和性格,并把城市性格通过城市风貌和人文活动进行展示和表达。聚焦人文城市塑造,围绕城市核心工业企业品牌文化,利用工业遗产改造植入商业服务、文化旅游等功能,打造一个工业更新示范区和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五)建成现代智能的智慧城市。推进城市数字化,建设智慧城市。着手建设CIM城市信息管理平台,构建城市大脑,实现对城市智慧化的管理,推进5G应用场景建设。
    (六)建成健康安全的绿色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打造绿色城市、韧性城市。学习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出台瓦房店市城市更新相关办法和规定。建立健全韧性城市建设规范标准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体现城市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城市产业竞争力和人口吸引力,以推动优势要素资源集聚为导向,统筹推进城市更新。
    (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统筹考虑城市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协调发展,实事求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确保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加快推进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科学划定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绿色和谐的生态空间,落实城镇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管控要求,建立规划留白机制,确定城市增长边界和建设用地范围。
    以完善交通体系为重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和开发强度,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促进城市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城市开发强度原则上由中心区向外拓展逐渐降低,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科学确定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防止超标准提高容积率造成人居品质降低。
    (三)综合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将城市设计贯穿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按照城市设计导则和街区规划设计导则,通过城市设计方法,优化城市更新项目的建筑高度、体量、形态、视觉、立面材料及新旧建筑(群)的空间组合关系,将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具体化和图形化,并转化为建设条件,确保城市更新项目自然融入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交通组织和景观视廊。建立重点片区城市更新总设计师制度,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把控。
    (四)加强建筑设计管理。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特别是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设计管理,优化提升建筑设计标准,强化设计责任追究,严把建筑设计审批关。科学审验和慎建城市地标性建筑,杜绝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重要的城市更新项目,要公开征集建筑设计优秀方案,提高审查层级,建立审查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社会公众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审查不通过的城市更新项目不得推进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城市修补、生态修复。
    1.改造老旧小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瓦房店市城市更新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改造完善2000年以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充分尊重群众需求和意愿,修缮旧房、基本功能有问题的房屋,进行暖房改造、小区基础管线类改造、院落更新改造,消除低品质住房。“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实现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全覆盖。(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优化城市交通体系。构建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配合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优化道路线型,打通断头路,提高次干路和支路的密度。加强城市破损道路维护管理,规范设置城市道路标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优先在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推动多种交通方式的融合衔接,达到便利换乘的目的。完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及行人过街设施,建设满足舒适步行需求的城市慢行系统。(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3.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置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自来水、污水、中水、供热、燃气、道路、电力、电信等体系建设,将节能、环保、无障碍作为建设要求。建设综合交通体系,加强现代化城市常规公交体系建设,优化慢行交通系统格局,合理规划停车点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再生水利用新格局,强化垃圾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城乡清洁供热体系,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城市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医疗教育、产业培育等项目建设改造。完善智慧停车场项目、推进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等城市更新功能。注重电网布局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充分预留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的空间,为电力发展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提供基础保障。合理设置变电站位置,依据城市发展规划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变电站的位置从而为电力走廊的预留和规划提供科学合理依据。减少电力线路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强化高压电力走廊与用地的耦合关系。(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水务局、市科工局、市公安局、国网瓦房店供电公司。)
    4.优化社区服务。推进完整居住社区项目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工程。以社区为单位,以完整社区为模式,在商业、5G、交通等方面寻求突破,将政务服务延伸到居民家门口。加快做好光纤入户和多网融合,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持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推进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零散楼院等住宅引进物业管理,切实解决小区居民基本诉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科学优化布局,加强统筹设计,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同时,关注特殊群体,提高便民服务的“温度”。在城市重点片区建设中,根据实际需求增加社区服务中心,解决人口增长而配套跟进缓慢的问题。完成城市老旧社区服务中心及建筑面积不达标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局、各街道办事处。)
    5.进行生态修复。用再生态的理念,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以生态思维和民生取向,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逐步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山体、水体、岸线、植被,特别要注重城区绿地的修复和城市微森林的建设;积极推进瓦房店市城市禁燃区内低矮面源散煤清洁替代、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项目,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6.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分类制定城市评估标准体系和信息系统,全方位、多途径采集城市综合数据,对城市发展体征及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城市建设的动态评估。(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遗产复兴、魅力升级。
    7.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结合瓦房店市历史人文特征,打造体现多元魅力的特色文化街区,提升街道美感,体现不同街区的特色风貌。在全市范围内优先打造2个特色文化街区,以历史文化街区和商业街区为主,同时拓展智慧、绿色、友善等特色文化街区。推动复州城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项目建设,陆续打造形成新的瓦房店地标,涉及文物保护管理的,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牵头部门: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复州城镇政府。)
    8.推动工业遗产保护更新。积极开展《大连市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宣贯,进一步加大工业遗产保护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工业遗产的认知。各相关部门应以多种形式参与瓦轴集团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引导和提升企业工业遗产保护意识。做好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发挥瓦轴集团主体作用,引导以厂房租赁、企业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实现市场化运作。(牵头部门:市科工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9.提升建筑风貌景观。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加强城市设计,提升城市环境景观风貌。新建建筑进行体量、高度、色彩、立面等要素导控。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并与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对建成环境实施立面整治、亮化改造等提升局部风貌的改造工程。实施南北共济街、西长春路、五一路、南北外环、轴都广场周边路网等涉及环境改造和建筑风貌提升的城市更新项目。(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平台集成、智慧互联。
    10.推进“城市大脑”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升级,开展政务服务“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示范,在企业开办主题式审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规模,打造“不见面审批”和“办事不求人”城市名片。依托轴都大厦,加快推进“智慧瓦房店”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时汇聚监测城市运行各类数据,及时掌握城市运行态势,为解决城市管理的各类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辅助;全面整合接入自然资源大数据、环境大数据、企业经济大数据等资源,根据全市“个性化”发展需求,面向政务服务、医疗健康、环境治理、产业创新等领域的智慧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实现“城市大脑”建设从“信息化”到“智慧化”的迭代升级发展。(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工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推进城市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服务管理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行业领域中广泛应用,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探索城市信息模型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社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政务服务、公共卫生、智慧交通等领域的深化平台应用。(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基础设施智能技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推进并落实城市道路、城市照明、排水、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高标准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补齐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短板,开展组织以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力。加快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推进普及智慧停车,增加停车位综合利用率。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拓宽5G网络覆盖,为智慧城市精细高效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持续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智慧医疗、智慧停车场、智慧路灯等项目的运营。(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卫健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科工局、国网瓦房店市供电公司。)
    13.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形成全产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建立“装配式+超低能耗+健康建筑”绿色建筑体系,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推广建筑全装修,新开工住宅项目应实施产业化全装修,结合建筑工业化积极推进装配式装修。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的融合发展, 运用先进建筑科技,探索城市更新之路,鼓励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提升建筑行业竞争力。(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工局。)
    (四)绿色安全、综合防灾。
    14.推动建设公园城市。在基本生态网络框架指导下,以公园绿地为主线,构筑瓦房店市特色的绿地系统结构。提升绿化品质,推进公园化、精致化绿地建设,整合城市公园绿地,结合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均衡性,加强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公共绿地配建,增加口袋公园、街旁绿地等,把公园建在市民家门口,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在保持现有绿地量基础上,持续提升绿化总量;着力打造公园绿化景观。(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加快城市绿道建设。推进城市绿道系统建设,提升绿道品质和管理水平,完善绿道配套设施。重点修建回头河、瓦轴河、大沙河等区域的绿道设施,为市民提供健步等健身路线和场所。推进实施瓦轴河健康步道工程建设。(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16.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综合防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结合降雨、气象、土壤、水资源等因素,按照“蓄、渗、净、用、排、管”相结合的思想,采用强制性标准,实现防洪防涝安全目标。通过归纳风险来源、编制综合防灾规划、制定应急预案、丰富处置手段,制定科学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提高城市自身抵御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建立救援队伍台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合理控制人口和建筑密度,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留空间,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推进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推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等项目的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17.全力推行碳达峰行动。在城乡发展、土地规划、产业布局、优化城市生态格局等方面充分体现低碳发展理念。同时推进生态、交通、建筑、工业、能源等各方面的低碳发展,点面结合、突出重点,促进瓦房店市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牵头部门: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其他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工局、市交通局。)
    (五)动能保障、资源盘活。
    18.完善住房供应渠道。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积极培育租赁市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多层次的居住需求。通过创新模式、精细管理,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发展共有产权房等新的保障方式。通过商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新毕业大学生优惠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多种供应方式,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供应结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安排配建租赁住房。(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其它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
    19.加快提升产业发展。坚持固有的产业优势,同时提前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夯实产业基础能力为根本,以数字化赋能为引擎,加快推动优势产业向智能化、品牌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全力推进“一核两翼、三轴三区”(一核:主城区、老虎屯、元台镇、太阳、祝华、九龙街道办事处;两翼:太平湾协同土城和永宁镇;长兴岛协同三台园区;三轴:西部滨海发展轴、瓦长发展轴、瓦太发展轴;三区:东部山地生态区,中部平原农业区、西部滨海产业区)建设,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构建“3+4+N”产业发展体系,升级壮大轴承、石化、新能源三个支柱产业。打造八大现代产业链(轴承产业、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现代食品加工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医疗养老产业、石化产业、旅游教育产业),积极培育壮大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强政府引导作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同时积极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与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专注打造“中国轴承之都、临港制造中心、新能源基地、现代农业园区、文旅商业胜地、乡村振兴典范”,成为大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牵头部门: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商务局。其他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20.推进发展夜间经济。通过打造夜商圈、夜街区、夜市场、夜门店多层次夜间消费载体,带动多领域夜间消费特色活动。依托体育场馆、图书馆、电影院、公园、游乐场等载体,建设文体消费型夜间经济集聚区;推动社区“夜经济”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广场活动,提倡关系民生条件成熟的便利店、连锁店延长营业时间,进一步扩大夜间商贸服务业营业覆盖面;积极响应“大连购物节”系列主题活动,鼓励商家增设夜间卖场;鼓励大型商贸综合体调整业态结构,增加休闲娱乐业态比例。在全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业态多元、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夜间消费发展格局,拉动城市经济发展。3-5年内重点打造旺角商贸区、长信购物广场、华太购物广场等夜商圈,积极推动“双福园”商业街、轴都大厦等区域夜商圈建设。(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其他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21.盘活闲置存量资源。坚持存量提质,增量优选,推动城乡建设转型,深化城市更新内涵。以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为主攻方向,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向纵深发展;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加快闲置厂房转型升级引入新产业项目,加快盘活房地产停缓建项目和建成后闲置项目。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激发老城区功能活力和内生动力,努力推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增强城市承载力水平。(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科工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
    (六)区域协同、城乡融合。
    22.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城市更新模式。学习借鉴上海市后工业化转型发展经验,城郊推进“减量”规划模式等城市更新模式,以及上海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探索适合瓦房店城市更新路径,制订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划文件。支持大中型国企、央企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其他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23.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根据《大连市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5)》《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瓦房店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思考》《瓦房店市国土空间规划》,以瓦房店市的各项经济要素分布为基础,形成“11880”(一个主城区、一个次中心、8个重点乡镇、80个中心村)城镇化建设发展布局、确定城镇化的职能分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完善城镇化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构建具有瓦房店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体系。提升重点乡镇(复州城镇、老虎屯镇、许屯镇、李官镇、谢屯镇、得利寺镇、红沿河镇、西杨乡、三台乡)的辐射范围。将复州城镇按照城市次中心进行打造,吸引人口集聚,提升城市规模。(牵头部门:市发改局,其他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复州城镇、老虎屯镇、许屯镇、李官镇、谢屯镇、得利寺镇、红沿河镇、三台乡、西杨乡。)
    24.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积极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新步伐。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短板为目标,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立足旅游、现代农业、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到2030年农村全面实现人居环境优美、服务配套完善、村容村貌整洁的美丽宜居乡村,依据《大连市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5年)》,以区域各项经济要素分布为基础,确定城镇的职能分工、人口规模等级、空间布局结构体系、全域生态格局、重大基础设施协调等,构建具有瓦房店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实施强市工程,推进以城区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成,吸引人口集聚,提升城市规模和能级。(牵头部门: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其他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五、推进机制
    (一)统一思想,部门协调。
    1.统一思想共识。组织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大连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等文件内容和精神,服从省、大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调度,明确瓦房店市在本轮城市更新中的定位和目标,达成上下一心、思想一致、合力共建的基本共识。
    2.建立协作制度。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由市住建局拟定组织工作方案,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更新相关工作,要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在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共同推进城市更新建设。
    (二)完善标准,科学决策。
    3.完善制度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辽宁省相关标准体系框架之下,参照大连市城市更新相关办法和规定,编制出台瓦房店市城市更新相关办法和规定,完善政策制度,明确工作推进层级和时序,规范相关工作。同时完善基础档案制度、效能评价制度、城市体检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城市更新保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城市更新建设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制度,收集辖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人口、经济、产业、文化遗产、公建配套、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地等现状基础数据,开展公众意愿调查,结合城市体检评估成果,逐步建立健全城市更新数据库。
    4.制定实施方案。回顾“十三五”城市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相关内容,准确发现城乡建设短板并确定城市更新主要方向。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符合城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更新方式、供地方式、投融资模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含规划调整)方案、建设运营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内容。
    (三)规划引领,项目带动。
    5.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系列规划, 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并将城市更新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尽快编制完善相关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为引领,确定城市更新方式和范围。综合考虑城市更新与产业发展、城市设计、遗产保护、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避免出现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城市风貌不符的建设行为。
    6.做好项目谋划。由市发改局和市住建局牵头,多部门配合,结合项目谋划专班,共同谋划城市更新项目,科学制定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项目应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并纳入加建电梯、完善配套设施、改变建筑功能等民生项目,打造若干个示范性项目。
    (四)社会宣传,公众参与。
    7.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展示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城市更新的关注度,大力宣传城市更新的目的和意义。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运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8.引入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参与的意识教育,提升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市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城市更新全过程引入公众参与,助力更新决策。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以省、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及大连市城市更新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瓦房店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我市各部门协同推进,协调发改、自然资源、科工、财政、交通、生态、文旅等职能部门分工合力,制定土地、规划、建设、消防、园林绿化、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财税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权责明晰的组织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
    (二)制度支持。破解困扰城市发展的制度障碍,学习上海、成都等城市先进经验,探索一套符合瓦房店实际的城市更新制度,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出台地方性文件及政策,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实施主体的选择方式(可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或协议等方式),支持实施主体以协议出让或定向挂牌等方式依法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土地出让的,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采取协议出让或公开招拍挂(含带方案招拍挂)方式办理供地手续。采取带方案招拍挂方式的,可将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规划控制要素及产业条件等纳入供地方案中予以明确,相关内容载入土地出让合同。符合划拨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按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实施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鼓励社会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完善城乡建设及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在现有政策制度的框架基础上,完善修缮、加建、改建、扩建、局部拆建或者功能改变方面的政策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职责主体、实施方式、审批程序等,形成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城市更新建设工作的法律体系。
    (三)资金来源。积极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城市更新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形成城市更新资金多渠道、多样化投入。用好中央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运作资金,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入保险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引导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分享项目收益。要善于立足市场、面向市场、依靠市场、开拓市场,引入社会资金,整合多渠道资源,保证城市更新项目资金长期投入。
    (四)服务跟进。在领导小组统筹、创新制度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思想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部门要齐头并进、形成合力,避免推诿和拖延。为应对城乡建设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管理观念,把保障城市更新项目推进落实作为事关全局的发展问题抓实、抓细、抓好。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民生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基础设施,着力破解各类“城市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成效监督。从市政府层面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项目谋划和建设,督促项目按计划建设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监督。通过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核查方式,确保城市更新项目成效核查的准确性。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推进较好的部门予以奖励,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将城市更新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