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0-03-31 10:07:00
 一、起草背景:
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
(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
(三)、《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0〕2号)
三、主要内容: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政策解读联系方式:瓦房店市统计局电话0411-85613751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