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精神,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在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一网、一门、一次”工作部署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44号)要求,加快建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一窗受理、一套申请材料、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切实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要求,全面清理各类擅设登记前置事项,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推动我市企业开办再提速。
二、工作目标
2019年8月底前,在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三天开业”的基础上,以银行开户许可改备案为契机,进一步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整合优化企业开办全流程,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形成企业开办标准文本,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从申领营业执照到完成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全流程“一日办结”(8个工作小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减少开办环节
根据业务类型和职责分工,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总揽,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税务、公安、银行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将企业开办全流程按“一件事”标准确定为4个环节,分别进行优化提速:
1.企业登记: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申请材料常态化压缩至5件,在材料齐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起1个小时内完成审批办结。需设专人负责登记,且需要A、B岗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公章刻制:“公章刻制备案”与营业执照一并办理,申请材料通过内部信息共享实现,做到“零材料”申请。在办事大厅新办企业专区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企业开办申请人自愿、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承诺3小时内完成公章刻制,并将公章送至办事大厅指定地点。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开办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发票申领:申请材料通过内部信息共享实现,做到“零材料”申请,自受理起1个小时内完成发票核发。(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银行开户环节:由人民银行督导商业银行做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将企业开户时间进一步压缩,在企业预约开户后,第一时间为企业办理开户业务,开户当天即时交付账户有关资料。(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瓦房店支行)
(二)优化再造开办流程
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4个独立环节统一为一个完整的闭环流程,由以往的部门串联审批优化为部门并行办理,做到企业开办材料共享、数据共享,以共享数据为本部门办理的基础数据。企业开办申请人在完成企业设立电子化登记时,可同步申请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选择税控设备服务单位、发票申领等一体化集成服务,各部门、各机构同步受理申请事项并进行审核。
(三)优化集成服务模式
在市级综合政务服务大厅新办企业专区设立常态化企业开办专窗,以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为抓手,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模式,配备服务专员,负责企业开办材料综合受理、流转等业务。公安、税务、税控公司派员进驻专区,并注重提升导办、咨询等服务。从企业开办申请人的角度出发,全面梳理分散在政务、金融、市场等各领域的流程,将工商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领取税票等环节统一为1个完整的闭环流程,让企业开办申请人在1日内“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同时,拓展企业开办涉及职工参保业务。
四、具体举措
(一)信息共享,数据跑腿。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专窗启用身份核验设备,出具人证比对结果,实现“一处认证、全程通行”,税务部门、刻章单位、商业银行、税控公司、人社部门等单位共享身份核验信息,避免重复比对增加时间和人力成本。专窗同时设置移动终端,商业银行通过终端完成开户意愿核实,改人工跑为数据跑。
(二)精简材料,规范文本。梳理各方需求,将银行开户、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环节需要的营业执照信息、股东身份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经办人信息等整合至一份信息表单,各单位共享获取,避免重复提交,企业开办全流程申请材料压缩至6份(其中设立登记5份,银行开户1份)。同时,积极对接各商业银行统一申请表关键字段,制作企业开办标准化办事指南。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本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实施方案在我市的有效落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全力推进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同,狠抓落实,确保落实企业开办工作各环节无缝对接。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着力打破信息孤岛,推进部门间数据互认共享,并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
(三)严格督查,深化考核。对企业开办工作开展季度督查评价,把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评价结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给予扣分通报,启动约谈、问责机制。持续开展擅设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专项治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应一律予以取消;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不适应实际情形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对可以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合并、精简的,应当提出简化、合并等可行性优化意见和建议。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