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瓦房店市防雷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9〕79号
发布:2019-06-27 11:48:00
瓦政办发〔2019〕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7〕34号)要求,压实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履行本地区防雷安全的领导责任,并结合我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现对防雷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网格管理员职责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要在6月30日前,对防雷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传达关于做好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防雷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文件,将协助做好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安全管理列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区网格管理员职责。规定网格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熟悉网格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分布情况;每半年查看一次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情况;定期查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对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情况;协助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做好防雷安全管理信息报送和分发工作等。
二、组织做好网格管理员培训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要设立1名防雷安全网格化管理员,填写网格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并于7月30日前报市气象局办公室。市政府网格员综合管理部门、市气象局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共同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区网格管理员进行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使每一名网格管理员能正确履行其职责。培训要在9月30日前组织完成,瓦房店市气象局将信息员统计信息表报送大连市气象局。
三、建立健全网格管理员考评机制
建立我市防雷安全网格员综合管理部门和市气象局之间的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对网格管理员履行防雷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督促网格管理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防雷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列入本年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区绩效考核内容,请各部门重视并做好绩效考核证明材料上报工作。
瓦房店市气象局联系人:周立馥
电话:85796605 传真:85796611
电子邮箱:wfdqx@126.com
附件:瓦房店市防雷安全网格管理员信息表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瓦房店市防雷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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