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企业评、群众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9〕76号
发布:2019-06-15 15:48: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企业评、群众议”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企业评、群众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持续开展“企业评、群众议”活动,了解企业和群众对瓦房店市营商环境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找差距、补短板,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议目的
落实我市“打造东北县域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推进情况,全面查找各工作环节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围绕第三方评估、社会评议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聚焦营商环境,精准施策,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推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落地生根,使社会的认可度和企业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评议对象
市内所有窗口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工作效率
1.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情况;
2.审批环节精简、时限压缩情况;
3.按承诺时限办结情况;
4.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流程情况。
(二)优质服务
1.帮助、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2.主动、热情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情况;
3.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窗口服务规范等制度规范情况;
4.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情况;
5.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
6.是否存在职责不明、作风拖沓、推诿扯皮等现象;
7.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恶劣等现象。
(三)政务公开
1.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依据等信息公开情况;
2.有无暗箱操作现象。
(四)公正廉洁
1.中央、省、市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2.有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现象;
3.有无乱收费等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现象;
4.有无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
四、评议代表
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五、评议方法
采取不记名评议方法,通过随机向上门办事群众发放问卷和组织评议代表开展座谈会两种方式,向企业和群众征集民意。
评议表设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和“不了解”栏,选择“不满意”项,要说明理由或指出具体存在的问题。评议表每个档次设置一定分值,优秀100分,满意90分,基本满意80分,不满意50分。
六、评议时间
2019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报告,并转发给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