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04-24 16:09:00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瓦政发〔2019〕34号),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依据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的通知》(瓦政发〔2013〕39号)。
三、主要内容
2018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和新战略实施,本着民生问题无小事的原则,密切联系建议提案的办理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机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在2018年办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17个先进单位和2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优良政风和民生观念,认真抓好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落实,认真向受表彰的优秀承办单位和优秀个人学习。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勇于创新,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41185613073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