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7-03-06 14:2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激励企业或组织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全市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市政府制定并颁布《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瓦政发〔2017〕18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当前国际广泛认同的组织综合绩效管理方法,能够提高组织整体绩效和能力。为激励企业和组织加强质量管理创新,追求卓越价值导向,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各级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2017年,依据上级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我市制定并颁布《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瓦政发〔2017〕18号),设立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突出的企业进行综合审定。
三、主要内容
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是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瓦房店市行政区域内提升质量水平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或组织。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一般每年评定1次,每次获奖的企业或组织一般不超过3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定管理工作。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411-85691507。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