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5-10-10 16:05:00
为经市政府八届三十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9月,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开展了2015年度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对林兆森等10名“瓦房店市十佳校长”、曲丽华等10名“瓦房店市最美乡村教师”、朱学霞等10名“瓦房店市中小学教学名师”、汪玉媛等30名“瓦房店市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现解读如下:
一、审定背景
为了大力弘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促进瓦房店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审定依据
市政府八届三十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主要内容
2015年9月6日,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印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瓦政发〔2015〕84号),对对林兆森等10名“瓦房店市十佳校长”、曲丽华等10名“瓦房店市最美乡村教师”、朱学霞等10名“瓦房店市中小学教学名师”、汪玉媛等30名“瓦房店市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教育局人事科,裴利芳:0411-85611368。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