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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瓦房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环境影响篇章公示

发布: 2010-08-24 14:26:01 | 单位: 瓦房店市政府

瓦房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环境影响篇章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瓦房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规划编制单位:瓦房店市规划局
  规划区位置和范围:瓦房店市位于辽东半岛中部西侧,其地理位置为北纬39°20´~40°07´、东经121°13´~122°17´。西濒渤海,东与大连普兰店市接壤,南与大连金州区隔海相望,北与营口盖州市接壤,南距大连市区104公里,北距沈阳292公里。规划范围市域面积4176.07平方公里,下辖9个街道、23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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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规划区位置和范围示意图
 
二、规划方案简述
  瓦房店市的城市发展定位为:环渤海地区的现代新兴工业城市,滨海生态宜居城市。全国轴承生产、研发和交易中心;环渤海地区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大连都市区北部的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生态保育区和滨海旅游度假基地;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城镇体系布局规划中,以现有主城区、长兴岛为轴瓦长联动 ,并打通滨海新区节点,形成核心发展轴。在此基础上向南向北发展,南部炮台——复州湾、北部许屯——李官依托良好的滨海优势、环境优势进行功能定位,有利于城镇的发展和宜居城市的建立。以主要公路作为发展轴线,交通便利利于经济发展轴的延伸,连接区内重点乡镇,起到了很好的带动协调作用。 
  2015年瓦房店市域总人口(不含长兴岛及交流岛)将达117万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63.0%,城镇人口74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45万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54.79平方公里。
  2030年瓦房店市域总人口(不含长兴岛及交流岛)将达140万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0%,城镇人口112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65万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76.87平方公里。

三、规划的环境影响

  (1)规划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008年,瓦房店SO2、NO2、PM10三项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值分别为0.045 mg/m3、0.041 mg/m3和0.087mg/m3,超过《大连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提出的SO2 0.033 mg/m3、NO2 0.04mg/m3、PM10 0.065 mg/m3的标准要求。由于缺少现有替代锅炉房情况,无法计算削减浓度,因此建议在规划期内取消分散小锅炉房,并提高节能力度和清洁能源的比例,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2)规划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噪声预测分析结果,2030年瓦房店老城区的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5.57分贝,老虎屯组团和滨海新城区组团的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9.86分贝,声环境质量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在预测情况下,2030年瓦房店老城区噪声达标率为72.5%,老虎屯组团和滨海新区组团区域噪声达标率为71.9%。噪声超标地区主要集中道路周边。规划交通噪声是影响瓦房店城市局部地区的主要噪声源。在交通线路密集的区域,噪声影响较为严重。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在规划期内预测2015年、2030年瓦房店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依次为17.08万吨、49.71万吨;2015年和2030年热电厂和锅炉房产生的灰渣分别为153.16万吨和246.39万吨。随着人口和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固废的处理处置至关重要。规划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未提出明确规划。若处理不当,会引起各种污染事故,造成长久的、难以恢复的隐患和后果。
  对瓦房点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预测可知,2015年市域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1084 吨/天,中心城区达450吨/天;2030年市域达到1568 吨/天,中心城区达780吨/天。规划没有对市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进行论述,建议增加市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规模;规划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无法满足近期生活垃圾的处理需求,建议调整近期垃圾处理场的规模以满足需求。
  (4)规划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从土地资源利用角度分析,瓦房店市域以农业景观为主,土地管理较为薄弱,土地利用率不高,农业用地质量下降,乱占滥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用地规划和管理急需加强。通过对中心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表明,农业用地减少,城市建设用地和绿地增加,规划建设改善了现状用地布局凌乱,功能设置单调,道路交通网不完善等诸多问题的同时,城市化建设也为该区带来一定影响,农业经济的损失、城市“热岛效应”、大气和噪声污染的加剧,但规划中绿地面积的增加,部分缓解了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带来的不利因素。同时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防护和补偿,使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从土地资源用地布局可知,利用瓦房店市域及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与土地适应性分布进行叠加,得出冲突区域,主要为城市建设用地侵占了生态敏感区面积,需调整空间管制分区或者根据限制因素制定相应的规避措施。同时规划区内在开发过程中,如涉及到侵占基本农田的区域,需报相关部门审批,实现占补平衡。瓦房店市东部规划新建道路穿越了土壤侵蚀强度区、松树水库和东风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封山育林控制带,西部规划新建道路穿越了三台乡湿地,这些道路需进行调整。

四、规划综合评价

  受评规划的功能定位顺应了国家、地方的大政方针和指导思想,也很好地体现了规划目标定位的合理性和适宜性。发展规模来看,支撑瓦房店市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能源条件较强,外部依赖性很高,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抗风险能力较差。目前现有土地资源可以支撑建设用地需求,但区域土地利用和生态系统格局将发生显著变化。规模的扩张必然带来大气、水等环境污染排放的增加,对于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出了挑战。
  城镇体系布局规划较为合理,存在局部冲突,建议在城镇体系规划修订和后续的相关规划编制中重点考虑适度调整复州河沿岸的人口规模;规划年复州河COD、氨氮污染负荷将远超出其水环境承载力,根据环境容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策略;重点加强农业非点源污染控制;调整空间管制分区或者根据限制因素制定相应的规避措施。
  产业结构方面规划规划主导行业中,装备制造、化工产业、食品加工为水污染重点控制行业,装备制造和化工产业为大气污染重点控制行业。对于上述行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准入门槛,禁止低水平、高消耗、高污染的产品和落后工艺进入区内发展。同时化工行业是高能耗水耗和高污染的行业,对长兴岛和瓦房店市的水资源都会造成很大的压力,因此瓦房店市化工行业发展应该“ 量水而行”,根据水资源供给情况控制发展。规划提出到2030年第三产业的比重将达到40%。瓦房店市作为未来生态型海滨新城,不仅要发展工业、农业,还必须大力发展与容纳140万人口相适应的第三产业,优化工业和第三产业结构比重,降低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但受评规划只规划了三产比重增加到40%,采取什么措施进行保证并没有规划。建议规划在修编时增加对瓦房店市发展第三产业的详细规划,便于进一步指导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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