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10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 2010-07-30 15:05:19 | 单位: 瓦房店市政府

瓦政办发〔2010〕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2010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瓦房店市2010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府令第241号)关于“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旨在发现问题,查找差距,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实际,围绕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规范程序、违法行为处理以及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发局联合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市物价局: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检查;
  (三)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市海洋渔业局:海域管理执法检查;
  (五)市规划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检查;
  (六)市规划建设局:临海违章建设整治工作检查;
  (七)市文广局: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检查;(八)市烟草局:销毁非法生产的卷烟检查。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
  (一)本次检查自6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具体检查时间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二)检查采取与行政执法同步跟踪的事中监督方式进行,及时对行政执法过程实行全方位、多角度动态跟进,即时研判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及社会重点领域和民生热点的执法活动,市政府法制办可以协同市监察局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本年度检查的有关情况,并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
  本次检查结果作为行政执法日常考核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本次监督检查,是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检查的衔接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检查,保证质量。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监督程序进行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向执法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总结经验,务求实效。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