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知
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建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瓦政发〔2010〕36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建筑
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瓦房店市建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瓦房店市建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 市建筑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指挥部办公室
2.3 抢险指挥组
2.4 协调联络组
2.5 监控与事故调查组
2.6 专家组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
3.2 应急演练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响应程序
4.3 事故报告
4.4 应急救援程序
4.5 新闻发布
4.6 善后处理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
5.2 事故调查
5.3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宣传培训与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解释与更新
7.2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8.1 瓦房店市建筑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8.2 瓦房店市建筑事故应急专家通讯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建设系统抗御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建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国家财产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大连市建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瓦房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在建的房屋建筑发生爆炸、坍塌或已建成的房屋建筑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新建、扩建、改建施工现场土方坍塌、毗邻建筑坍塌、模板倒塌、架体倒塌、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 市建筑事故应急指挥部
为加强对建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瓦房店市建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主要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建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规划建设局、市安监局和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规划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消防大队、大连瓦房店供电分公司、市燃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及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生事故施工企业等单位的负责同志。指挥部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总指挥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指挥组、协调联络组、监控与事故调查组、专家组。
2.2 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拟定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安全事故情况,向市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建筑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抢险指挥组
组长单位:指挥部各副总指挥、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工程科、市规划建设局房管科、市规划建设局管理科、房地产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城建档案馆、大连瓦房店市供电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及建筑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职责:现场指挥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工作,协调组织抢险人员、机械设备和物资,协调卫生部门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2.4 协调联络组
组长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成员单位:建筑事故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
职责:负责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协调联络工作。
2.5 监控与事故调查组
组长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安监局。
职责:成立安全专家库,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危险等级及处理办法,并对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和日常监控;发生事故后,由组长单位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6 专家组
组长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安监局。
成员单位:根据事故情况由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方面的专家组成。
职责: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支持。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
市建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研究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建我市建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指导各施工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编制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重大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 应急演练
建筑施工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要定期检查本单位、辖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救援器材、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施工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制定项目部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确保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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