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9〕19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09〕6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确把握全市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情况,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加强全市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瓦房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此次普查,要全面摸清全市人口资源底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板报、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
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等个人信息;行业、职业、社会保障等经济特征;人口的地域和迁移特征;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状况等。
本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三、切实落实人口普查经费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级财政负担部分由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向市财政局提出分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分期拨付使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向本级财政所提出预算,经批准后分期拨付使用。
四、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市、乡两级要认真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培训工作,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情况、有普查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确保人口普查质量。
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瓦房店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工业园区要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组建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附件:瓦房店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瓦房店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马利民 市政府秘书长
郭启维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陈兴阳 市政府办副主任
高 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洪顺 市发改局副局长
芦冬花 市教育局副局长
毛加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 智 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 俊 市民政局副局长
袁 芳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连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耀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徐冰心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 莉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曹玉斌 市交通局副局长
于世江 市农发局副局长
王术庆 市文广局副局长
李文章 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 波 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祁慧燕 市统计局副局长
祝恩全 市工商局局长助理
董士奥 市人武部副部长
刘贤杰 瓦房店市广播影视中心副主任
赵德强 沈阳铁路局大连车务段瓦房店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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